符合聖經真理的《聖潔性戀》
符合聖經真理的《聖潔性戀》
從同性戀到神學教授 袁幼軒:不論異性戀、同性戀,都要符合神對聖潔的要求
文章來源:基督教今日報https://cdn-news.org/news/182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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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幼軒:最終,我們的性戀不是最大的問題。無論是同性相吸掙扎、異性相吸,或兩者兼而有之,我們所有人最大的問題是:我們是否每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基督?(攝影/記者都希基路)
袁幼軒經歷過荒唐的年輕歲月,混亂的同性關係、吸毒、販毒,靠著父母親堅持不懈的禱告,及神無盡的恩典,他獲得重生。信主後,他翻遍聖經,想要為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尋找一合理的理由,他發現,同性戀的反面不是異性戀,而是「聖潔」;而且,不論是有異性戀吸引、或有同性戀掙扎...,都要符合神的聖潔準則,因此他提出「聖潔性戀」(Holy Sexuality)之概念 : 在單身時守貞潔,在婚姻裡守忠實。
符合聖經真理的「性戀」觀
從一個「信仰不可知論」的同性戀到福音派的神學教授,袁幼軒的新書《聖潔性戀》提出符合聖經真理的性戀(Sexuality)觀。但其實,他說他並沒有提出什麼新的、或是特殊的觀點,因為從創世記到啟示錄,整本聖經從頭到尾,只有兩條途徑與上帝的標準吻合:你若是單身,在性方面要禁戒並逃離淫慾;你若是已婚,對你的異性配偶要在性方面與情感上忠實,同時也要逃離淫慾。
所有罪的成因都是「原罪」
很多人說,同性戀問題的根源,主要是因缺席的父親、掌控的母親,或曾遭遇創傷等等,所以,會變成同性戀,其背後的罪魁禍首,就是因為有缺陷或不完美的童年。但袁博士認為,支持這些論點的研究,事實上大多只能證明兩者具有相關性(correlation),並非因果關係。
而從聖經的觀點來說,我們之所以有罪的掙扎,就是因為我們都是「罪人」。任何罪(例如:同性性行為、婚外性行為)或任何罪的掙扎(例如:抵擋同性的性吸引、異性性誘惑)都只有一個根源的成因:原罪。答案是耶穌!只有當我們知道,我們與罪的掙扎,和同性戀朋友與罪的掙扎並無多大區別,我們才能對他們表現出愛與憐憫。
袁幼軒博士新書《聖潔性戀》,不只探討符合聖經真理的「性戀」觀,更提出實用的行動建議,盼幫助教會更有效的幫助同性戀朋友。(攝影、剪輯/記者 都希基路)
性戀傾向不是一個人的身分
另外,袁博士在書中第二章指出,性取向不該成為一個人生活的核心或定位。在18世紀中葉以前,人們對性戀(sexuality)的理解完全是指行為和欲望而非身分。直到佛洛伊德 (Freud) 與他同時代的人,按人的性吸引來分類,普及流行了異性戀與同性戀之分。
後來,西方經過各種思想、主義、哲學、運動的演變,「經驗凌駕本質」已是今日廣泛的信念,因此,「我感受到同性吸引力(same-sex attraction),我就是同性戀」,大部分人很容易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。
然而,我們當從上帝中心(theocentric)的觀點來看人類,也就是說,我們都是按上帝的形像所造,但因人類墮落而讓人性全然敗壞。唯有從這個觀點來看,我們才能理解我們自己的欲望和罪性,該如何降服於基督,並照上帝的旨意而活。
不管天生是什麼,都要「在主裡重生」
那麼,同性戀到底是不是天生的?至今為止,科學研究及調查尚未有任何的定論。儘管缺乏證據,人們還是固執地相信同性戀是天生的。但,即使是天生,不代表它就是可行的;生來是罪人,不代表罪就是對的。不管我們天生是什麼,酒鬼、騙子、色情癮頭...,耶穌的教導是:「你們必須重生。」(約翰福音3:7)
當我們重生,舊的已過,新的已來,我們是新造的人(哥林多後書5:17)。我們可以恨惡罪而不恨自己,性戀不再是我們的身分,而是我們的狀況而已。不論我們來到這世界是怎樣的光景,我們需要完全地改變,在主裡重生,而只有上帝、造物主,才能讓這一切成為可能。
父母親展現真實的愛與憐憫,並持續不懈的禱告,神終於賜給袁幼軒在主裡末後有指望的新生命。(攝影/記者都希基路)
跟隨基督是唯一目標
在書的後半部,袁幼軒以自身的經歷,加上聖經的啟示與亮光,來說明如何實際地展現憐憫與愛,如何與同性戀朋友對話、回應、傳福音。例如,如果有同性吸引的朋友不認識基督,那麼關懷的重點當然就是傳福音和伸展友誼(outreach)。如果你所關愛的人相信基督,卻有同性掙扎,那麼重點就在於以聖經為中心的門徒訓練,而非心理咨詢的輔導。
而門徒訓練的核心是呼召所有信徒效法基督,並使我們的生命與祂的生命相符。最終,我們的性戀不是最大的問題。無論是同性相吸、異性相吸,或兩者兼而有之,我們所有人最大的問題是,我們是否每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完全順服地跟隨基督?
跟隨耶穌是唯一的目標。當我們在人生的跑道上賽跑時,我們要定睛專注在耶穌,並竭力衝過終點線。
新書封面的大膽設計,黑白對比的色調,是出自袁幼軒博士的建議,因為「性戀」沒有灰色地帶,不是黑就是白,要在單身時守貞潔,在婚姻裡守忠實。(圖片提供/道聲出版社)